关于专项治理学生校园过度饮酒问题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07 20:36:06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专项治理学生校园过度

                                                       饮酒问题工作方案

近年来,经常有学生过度饮酒后影响身体健康,更有甚者情绪和行为不能自控,引发学生之间不必要的纠纷,打架斗殴事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关爱学生身心健康,倡导学生热爱生活、珍爱生命,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学院行政责成学生处牵头拟定《关于专项治理学生校园过度饮酒问题的工作方案》对学生校园饮酒行为加以规范,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从关爱学生身心健康出发,从加强教育引导工作入手,强调“三全育人”理念、注重日常管理工作、采取适度惩戒措施、着力长效机制建设,专项治理学生校园过度饮酒问题,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律意识,让学生校园饮酒行为理性可控、文明健康,让美丽校园风清气正、四季平安!

二、组织保障

(一)为确保此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扎实开展、收到实效,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学生校园过度饮酒问题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等工作。

 长: 学院分管学生教育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  学院分管后勤安稳工作副院长

 员:党政办、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财务处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二)为确保此项工作能够深入开展、落实落地、长期坚持,特成立专项工作执行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学生校园过度饮酒问题的具体工作。

 长:学生处安排1名工作人员担任

副组长:保卫处、后勤处各安排1名工作人员担任

 员:全体辅导员,全体生活指导老师、全体安保人员等。

三、工作措施

(一) 加强教育引导工作

专项治理学生校园过度饮酒问题务必要广泛宣传、教育在先。要让所有相关人员特别是广大学生对学院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能够正确理解,纪律要求能够清楚明白,从而积极响应、大力支持、密切配合、自觉遵守。

1. 学生处要根据相关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再次修订《学生手册》,牵头治理学生校园过度饮酒问题,对学生校园饮酒行为加以规范。

1)学生在正常行课期间不允许饮酒。

2)学生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各种聚会活动中不允许饮用烈酒(酒精度在42°以上的白酒)、严禁醉酒。

3)特别教育引导广大女生懂得自尊自重、不饮酒。

2.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严格督促辅导员落实学院专项治理学生校园过度饮酒问题的管理责任,切实关爱学生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1)举办各种班级活动一律不得提供酒类饮品。

2)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和情绪变化,避免学生“借酒浇愁”。

3)为人师表,不得“酒后上岗”;敦促家长,做到言传身教。

3.各班辅导员要经常开展“禁酒主题班会”教育活动,教育学生遵章守纪、珍爱生命,积极响应学院专项治理学生校园过度饮酒问题的各项要求。

1)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每学年不少于2次。

2)活动中,务必依据医学原理、列举现实案例讲清大学生喝酒对身体的伤害、对心理的危害、对他人的侵害。

3)要求学生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并对自律能力差、有饮酒嗜好、易酗酒滋事的学生特别关注、经常提醒

4. 生活指导老师要深入学生宿舍不厌其烦地教育、提醒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要饮酒更不能醉酒。

1)要求学生不得在宿舍内存储酒类饮品。

2)要求学生在任何时候特别是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得在宿舍个人或聚众饮酒。

3)要求学生特别是正常行课期间临时请假当天需回校的学生以及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未申请离校学生务必按时归寝,不得在外酗酒不归更不得醉酒滋事。

5.学生家长要认真落实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学校落实专项治理学生校园过度饮酒问题的相关工作,共同关心学生健康成长、优秀成才。

1)经常与学生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培养阳光心态,用正确方式处理个人不良情绪,不能饮酒“释怀”,更不能醉酒“解压”。

2)经常与老师保持联系,了解学生思想行为表现,讲方法讲艺术讲讲亲情对学生不恰当的言行纠偏纠错,不刺激学生叛逆。

3)经常告诫学生劝酒有连带责任,不鼓励学生大操大办个人生日聚会等活动,不支持学生参加同学聚会等活动以酒助兴。

6.后勤处要教育督促校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严格执行学院专项治理学生校园过度饮酒问题的相关规定,站在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对社会负责的高度,学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不要“利益至上”,共担育人责任。

1)各食堂一日三餐一律不得向学生售卖酒类饮品。

2)校园超市在学生正常行课期间一律不得向学生售卖酒类饮品;任何时候一律不得向学生售卖42°以上烈性白酒。

3)校园超市向学生售卖低度酒类饮品时一律要求学生实名登记。登记的内容详见附件1。

4)校园超市向学生售卖低度酒类饮品时,校园超市工作人员有义务劝戒学生理性饮酒。

5)学生在校园超市大量购买低度酒类饮品时,校园超市工作人员有责任阻止学生;对强行购买、无理纠缠者,要坚决抵制、严肃批评并报请“执行小组”迅速前来处理。

(二)加强执纪督查工作

学院明确规定学生在正常行课期间不允许饮酒;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各种聚会活动中不允许饮用烈酒(酒精度在42°以上的白酒)、严禁醉酒。执纪督查工作在时间上“全天候”、在空间上“全覆盖”。“执行小组”工作人员特别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强督查、严肃执纪。执行的标准是: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属于轻度饮酒;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属于过度饮酒。

1.加强校门及校园公共区域的督查。如有醉酒学生返校,安保人员有权将其留置门卫室、查问登记后第一时间通知辅导员前往处理;如有学生在校园公共区域(含教学楼、实训楼楼内)饮酒,安保人员有义务进行劝阻。工作开展情况,详实记载;保卫处汇总情况后将违纪学生交由学生处处理,责任部门: 保卫处。

2.加强周末及节假日期间校园督查。学院行政值班的中干要切实履职,在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务必经常巡查校园,特别要深入食堂及超市区域,要劝阻学生过度饮酒;如发现醉酒学生,查问登记后第一时间通知辅导员前往处理;要督查校内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违规向学生售卖酒精饮品。工作开展情况,详实记载;党政办汇总情况后,违纪学生交由学生处处理,违规的校内生产经营单位交由后勤处处理。责任部门:党政办。

3. 加强学生宿舍夜间归寝学生督查。各楼宇生活指导老师要切实履职每天特别是在周末及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严格盘查夜间归寝学生。对疑似醉酒学生进行酒精测试(酒精测试仪由学生处配发),如发现醉酒学生,查问登记后第一时间通知辅导员前往处理;由辅导员将醉酒学生送往“理性饮酒劝导室”(由学生处在学生宿舍区域统一设置)休息并安排人员看护,醒酒后方可回到寝室。如醉酒学生情况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由辅导员拨打120送往医院急救。生活老师要将工作开展情况详实记载;违纪学生交由学生处处理。责任部门: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三)采取适度惩戒措施

1. 严肃处理过度饮酒的学生

1)过度饮酒后被送往“理性饮酒劝导室”休息的学生,记1次违纪,扣素质学分1分。

2)过度饮酒后被送往医院急救的学生,记1次违纪,扣素质学分3分,要求其家长配合教育并自行承担一切医治费用和法律责任。

3)酒后滋事的学生,承担主要责任并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学校不承担任何管理责任。

4)屡教不改、再次酒后滋事的学生,一律加重处理,并要求其家长在接到学院通知后48小时内来校配合教育。家长必须作出书面承诺,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监管。学校不承担任何管理责任。   

5)学生干部过度饮酒,一律按高于以上纪律处分的标准加重处理,并立即免去职务、取消本学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2. 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校内生产经营单位

学院责成相关部门对校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监督。 如出现有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问题,学院责令相关单位按以下标准向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捐资助学”并记入“不诚信经营负面清单” 。      

违规问题

捐资金额

1.食堂向学生售卖酒类饮品

1000元/次

2.校园超市在学生正常行课期间向学生售卖酒类饮品

1000元/次

3.校园超市向学生售卖42°以上烈性白酒

2000元次

4.校园超市在向学生售卖低度酒类饮品时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

500元/次

5.校园超市在向学生售卖低度酒类饮品时未劝戒学生理性饮酒

500元/次

6.校园超市大量向学生售卖低度酒类饮品

500元/次

    监督部门:党政办、保卫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执行部门:后勤处

配合部门:财务处

2. 严肃处理履职不到位的部门或个人

(1)部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失职失察的,报请学院处理。

(2)行政值班中干周末及节假日期间未深入食堂及超市区域巡查、未劝阻学生过度饮酒而导致责任事故发生的,报请学院追究其管理责任。

(3)校前门岗把关不严、校园巡逻不到位而导致责任事故发生的,提请保卫处追究相关安保人员的管理责任。

(4)教育管理不到位,出现过度饮酒学生的辅导员按1分/人次的标准扣减其当月月度业绩考核总分;出现过度饮酒学生或有学生酗酒滋事的辅导员按5分/人次的标准扣减其当月月度业绩考核总分。

(5)学生宿舍把关不严、失职失察的生活指导老师按1分/人次的标准扣减其当月月度业绩考核总分;有学生酗酒滋事的生活指导老师按5分/人次的标准扣减其当月月度业绩考核总分;对学生过度饮酒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生活指导老师,提请人事处协调劳务派遣公司将其“召回”。

四、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学生过度饮酒会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甚至危及学生生命安全,也会增大打架斗殴事件发生的概率影响学院的安全稳定和社会声誉。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到治理学生校园过度饮酒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明确责任。治理学生校园过度饮酒问题,各二级学院及全体辅导员教育管理任;党政办、学生处、保卫处负监督检查责任;后勤处对校内生产经营单位负监管责任。

(三) 落实工作全体辅导员要教育广大学生不得在校园过度饮酒更不能酗酒滋事;全体生活指导老师要站在治理学生校园过度饮酒工作最前线,学生遵章守纪;全体安保人员要加强巡逻巡查,发现问题迅速处置立即报告;全体校内生产经营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令行禁止自觉遵章守纪;全体“执行小组”成员要切实履职严肃执纪。全体同志要通力合作,扎实工作,确保此次治理学生校园过度饮酒专项工作落实到位、收到实效

五、工作启动

(一)此次治理学生校园过度饮酒专项工作在学院行政批准本方案后立即实施。

(二)现行《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的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园超市购买低度酒类饮品实名登记表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01020


责任编辑:郑先凤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关爱学生身心健康,倡导学生热爱生活、珍爱生命,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