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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师范大学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法学院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伊犁师范大学官网 发布时间:2024-04-27 17:03:18


根据伊犁师范大学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伊犁师范大学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法学院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伊犁师范大学党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刘新茂主持召开与法学院党委书记居马别克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伊犁师范大学党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刘新茂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法学院党委书记居马别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伊犁师范大学党委第一巡察组有关同志,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法学院系办主任、支部书记及师生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校内巡察工作是学校党委对学院党委开展的一次政治体检,通过巡察,着力发现、解决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被巡察单位真正抓好党的建设,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净化教书育人政治生态,促进学校党风政风教风学风的进一步优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学校各项改革发展事业不断前进。

会议强调,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法学院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积极支持巡察工作,要把本次巡察工作作为接受组织考验、加强党性锻炼和自我完善提高的过程,通过巡察促进学院改革发展。一是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高校巡察的工作要求;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高质量完成本轮巡察工作。

居马别克代表法学院党委作表态发言。他表示,法学院党委将坚决贯彻落实校党委对本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配合做好本单位巡察组开展的各项工作。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认识,加强领导,充分理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切实从我做起,积极主动,认真履行责任;三是切实全力配合,自觉监督,创造良好的巡察工作环境;四是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

伊犁师范大学党委第一巡察组将在法学院工作2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999-8133030;邮政信箱:ylsfdxdyxcz@ylnu.edu.cn。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10:30至13:00,下午16:30至19:00,受理信访日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伊犁师范大学党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法学院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来源:法学院

供稿:张文琴

审核:高伟


责任编辑: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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