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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师范大学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化学化工学院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伊犁师范大学官网 发布时间:2024-04-17 17:25:43



根据伊犁师范大学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伊犁师范大学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化学化工学院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伊犁师范大学党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马志强主持召开见面沟通会,传达了伊犁师范大学党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马志强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伊犁师范大学党委第二巡察组有关同志,化学化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化学化工学院全体教师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希望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及领导干部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切实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二要认真负责,客观反映真实情况。希望广大教师们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学校党委负责、对学院干部负责的精神,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支持巡察组深入了解有关情况。三要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巡察工作。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巡察期间,化学化工学院党委要做好与巡察相关的日常联络工作,协助配合巡察组做好谈话了解、提供资料等工作,安排专人配合巡察组做好信访工作。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何晓燕表示,学院上下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要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要全力支持配合,以端正的态度做好服务保障;要坦诚接受监督,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开展工作;要坚决立行立改,以良好的作风抓好整改;要做到统筹兼顾,以踏实的工作接受检阅。

伊犁师范大学党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工作一个月左右时间。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0999-8138050;电子邮箱:17699991622@163.com。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早上10时至13时30分,下午16时至19时30分;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4年5月17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伊犁师范大学党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化学化工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来源:化学化工学院

供稿:陈思卿

审核:马志强


责任编辑: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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