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院属公司:
根据《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用计划
根据我校岗位总数及目前岗聘情况,我校设置了第四轮岗位聘用计划。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将设置岗位聘用控制数,具体聘用计划详见附件1中的附表。管理岗位正科及以上岗位以编办核准干部职数为主,副科及以下岗位按任职条件及设置岗位数聘任。工勤技能岗位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聘用。
二、聘用实施方案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包括各类各级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三、日程安排
1.组建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各二级学院、行政部门根据文件精神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并将岗位聘用工作小组人员名单上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备案。二级学院成立聘任工作监督协调组,工作组人员需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备案。(9月28日前完成)
2.岗位竞聘申报:各二级学院,各处室、院属公司结合符合竞聘人员名单,做好岗位竞聘申报工作。(10月7日前完成)
3.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评议:各二级学院、行政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所属范围内竞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评议、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员名单及排序上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10月12日前完成)。
四、报送材料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分别于9月28日前岗聘工作小组备案(附件3)纸质稿及电子稿,10月12日前将岗位申报表、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及电子稿交至组织部人事处(行政楼613室)。
2.请行政部门于10月7日前将将岗位申报表、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及电子稿交至组织部人事处(行政楼613室)。
3.各部门(二级学院)填报申报汇总表时,请将竞聘上一岗位等级的申报人员排在前,竞聘原岗位等级的申报人员排在后。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岗位竞聘申报人员的2022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应达到90个学时,2023年度(截至2023年10月31日)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应达到75个学时。
2.学校及各二级学院聘任工作监督协调组将对聘用过程进行监督,严禁聘用过程中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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