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9 20:16:40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校属公司:

现就我校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评聘计划

2023年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计划评聘正高5名,副高12名,思政课教师正高、副高合计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务工作人员正高、副高合计2名。

根据我校岗位总数、目前岗聘情况,结合岗位评聘规划以及二级学院(行政管理部门)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任和专业建设情况,对各二级学院(行政管理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进行了指标核定

具体见下表:

二、评聘办法及条件

参照《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丽职院发〔20237号),详见附件1

三、日程安排

1.报名、资格审查

申报人员到各考核推荐组报名。考核推荐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925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稿及电子稿交到组织人事处(行政楼613室)。

2.评聘费用

组织人事处按照申报人员实际支出情况,经本人核对后统一扣取。

3.论文检测

928日前,申报人提交论文电子稿进行学术不端文献检测。

4.代表性学术成果评价

928日前,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提交3项代表性学术成果,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提交2项代表性学术成果,业绩成果由校外同行专家鉴定。

5.工作业绩审核

1013日前,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工作业绩审核表》,并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前往各职能部门审核。

6.上传申报评审材料

1017日前,申报人员按“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整理好申报材料扫描件,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号并进行申报材料上传审核工作。(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上传内容与审核通过的工作业绩审核表内容必须一致,上传的佐证材料必须完整。

7.考核推荐组推荐

1031日前考核推荐组完成评议推荐工作,并将考核推荐组人员名单、《考核推荐组推荐表》、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书面鉴定意见等报组织人事处(纸质、电子稿各一份,纸质稿要签名盖章)。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考核推荐工作;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除二级学院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的考核推荐工作。

8.评前公示

组织人事处对全部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复审、整理,并将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后进入评审程序。

四、其他事项

1. 有关附件可从学校组织人事处“职称评审”栏下载。有关政策文件可在组织人事处网页查询,组织人事处负责政策咨询和解释工作。

组织人事处咨询电话:0578-2789853,联系人:徐惠琴、梁佳赟,电子材料通过钉钉发送至组织人事处梁佳赟。

2. 学校纪检部门受理教职工对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和违规行为的举报。举报受理电话:0578-2292191

责任编辑:刘青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全部评论 ( 条)

    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