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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91名毕业生荣获优秀毕业生称号

发布时间:2023-04-12 09:22:06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评选表彰2023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辽教通〔2022〕244号),经学校推荐,辽宁省教育厅评审,我校共有91名毕业生获“2023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在校期间,受表彰的毕业生始终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弘扬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他们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异,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各个方面都充分发挥了优秀大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大学生的风采。

本次评选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成果。希望受到表彰的毕业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锐意进取,不断进步,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在为党、为人民建功立业的同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学校号召广大在校生以他们为榜样,树立远大理想,发奋学习,勇于进取,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责任编辑:张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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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91名毕业生获“2023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