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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六进楼栋”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21 17:51:55 学工处

通知

江财党字〔2009〕4号

关于印发《江西财经大学“六进楼栋”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江西财经大学“六进楼栋”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学校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江西财经大学委员会

2009年1月5日

江西财经大学“六进楼栋”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六进楼栋”是指“党建工作进楼栋、党团干部进楼栋、学生会工作进楼栋、思想教育进楼栋、文化建设进楼栋、安全保卫进楼栋”,楼栋指学生宿舍。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对本科学生及其所在楼栋的教育与管理,本实施办法的执行主体是学工部、团委、各学院、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及学生会。

第三条  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发挥学生宿舍在教育中的阵地作用,是高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进“六进楼栋”工作,是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特色之一。为提高我校“六进楼栋”工作的整体水平,做到协调发展、科学发展,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党建工作进楼栋

第四条  各学院在新学年开始时,应当根据每个楼栋学生党员数量,成立学生楼栋党支部或不同学院间联合成立学生楼栋党支部,学生楼栋党支部每月必须召开一次支部大会。

第五条  学生楼栋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所在楼栋学生党员落实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学习、工作任务;推荐所在楼栋优秀团员青年加入党组织。学院学生党支部在发展学生入党时,应当听取学生楼栋党支部的意见。

第六条  学生楼栋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党员活动日活动,组织楼栋学生党员开展义务劳动、学术沙龙、入党咨询等活动,增强党员学生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

第七条  学生楼栋党支部应当建立党员工作联系卡制度,及时将学生党员的个人信息、参加组织活动情况、联系后进情况以及个人意见建议建卡登记。

第八条  各学院要利用学校提供的现有场所,开辟楼栋党建工作新阵地,成立学生党员之家,丰富楼栋学生党建工作内容。完善学生党员寝室的挂牌制度,充分发挥党员所在寝室的示范作用。设立楼栋党员服务岗,组织学生党员轮流值班、进行楼栋安全巡逻。

第九条  各学院可根据楼栋党员情况建立党员联系后进寝室、党员帮助后进同学的帮扶制度,发挥学生党员在创建文明寝室与和谐校园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章  党团干部进楼栋

第十条  各学院设立学生楼栋办公室,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干事、分团委书记以及专职辅导员,必须到学生楼栋办公室办公,学院在办公楼不再专门设立办公室。

第十一条  学生楼栋办公室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电话、打印机、文件柜以及空调等必要设备,悬挂学校统一规格的相关管理制度、学生寝室分布图,按学校统一标准制作摆放岗位工作牌。根据学生住宿调整情况,及时更换学生分布名单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党团干部楼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并做好值班记录,及时解决学生中的问题,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学校统一的学生住宿管理制度,严把学生申请在宿舍外租房住宿的审批关,做到每年的一月和六月按时办理学生下一学期的外住申报手续。

第十四条  新生入住学生寝室一个月内,各学院将学生住宿分布名单上报学工部,两个月内统一录入学工部电脑管理系统。学生因转换专业而改变住宿寝室、因出国学习不住学生寝室以及专升本学生新增住宿寝室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学工部。

第十五条  学工部不定期组织检查学校住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通过校内办公自动化网络向全校通报。

第四章  学生会工作进楼栋

第十六条  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楼栋宣传信息栏的作用,及时宣传张贴学校、学院工作信息,及时发布展示学生会活动的动态和风貌;可以在宣传信息栏内设立固定版块,公布每天的天气状况及温馨提示。

第十七条  学生会及学生维权组织应当在楼栋设立信箱,开展调查工作,收集学生信息,及时反映学生呼声,为同学服务,为学校分忧。

第十八条  各学院应当组建学生楼栋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进行宿舍日常卫生、安全检查,完成创建和谐楼栋、文明寝室评比等基础性工作。

第十九条  各学院团组织具体指导学生楼栋委员会开展工作,建立学生楼栋委员会每周一次的例会制度,及时解决学生楼栋管理委员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二十条  各学院在楼栋管理中积极发挥寝室长的重要作用,明确寝室长的职责,定期召开寝室长会议,赋予寝室长在评先评优、推优入党中一定的否决权。

第二十一条  院学生会应当组织学生干部,深入学生寝室,开展不定期的以行政班为单位的专业课旷课情况调查,共同促进学风建设。

第二十二条  各学院必须建立学生干部在楼栋办公室协助党团干部的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维护楼栋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第五章  思想教育进楼栋

第二十三条  各学院党团干部、辅导员和班主任每人每周不少于一次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学习、生活上的困难。

第二十四条  各学院建立党总支书记每周接待日制度,每周固定一天时间到楼栋学生工作办公室接待学生,与学生谈心,为学生排忧解难。

第二十五条  各学院党团干部应当通过网络博客、网络聊天和手机短信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掌握学生动态,把可能存在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二十六条  各学院应当充分发挥宿舍宣传信息栏的作用,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每学期不少于一期宣传专刊。

第二十七条  各学院必须建立特殊群体学生档案,强化励志教育,加强与学生的沟通,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八条  各学院应当建立与家长的联系制度,班主任应当就特殊群体学生的情况与家长积极沟通,做到每学期至少与家长沟通一次。

第二十九条  具备相应师资、环境条件的学院,可以在学生楼栋设立心理咨询室,可以通过心协信箱,掌握需要帮助的学生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第六章  文化建设进楼栋

第三十条  各学院党团组织应当定期开展图书漂流、借阅和书籍捐献等活动。

第三十一条  各学院应当重视学生寝室的文化建设,每学年开展一次“我爱我家”、“我秀我家”等寝室设计比赛活动,努力建设整洁、优美的学生寝室。

第三十二条  各学院应当根据自身实际,美化、亮化楼栋走廊,贴挂寓有积极教育意义的匾额、字画,形成特色鲜明的走廊文化。

第三十三条  各学院应当根据自身实际,要求各班级利用宿舍走廊,布置精美的班级风采展示及公告栏,丰富宿舍文化,培养团队精神。

第三十四条  各学院应当积极开展体现学院专业特点,体现寝室团结友爱精神,与宿舍社区相适应的各类文化活动,着力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才。

第三十五条  各学院可在每年适当时间举办有明确主题的寝室文化节,结合时事教育、结合歌舞娱乐活动,集中一段时间大力推进文化建设进楼栋工作。

第三十六条  学工部、团委及各学院定期组织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学院应当把评比创建工作与寝室成员的学习成绩、日常行为结合起来,做到每周有检查,每月有公布。

第三十七条  后勤保障处应当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与学院合作开展楼栋文化建设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七章  安全保卫进楼栋

第三十八条  各学院必须建立健全学生楼栋安全管理制度,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消防演习或其它安全教育活动。必须在楼栋贴挂《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做到反应迅速、妥善应对。

第三十九条  各学院应当要求班主任与学生寝室成员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学生在寝室安全上应尽的义务,增强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

第四十条  各学院应当设立楼层学生固定值班岗,组织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或学生党员进行值班,值班岗位固定设置在楼栋大门入口处,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防商品推销及其他闲杂人员进入楼栋,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及晚归学生情况登记工作。

第四十一条  建立完善寒假、暑假期间及其它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制度,完善学生毕业前一个月和重大节假日的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四十二条  后勤保障处应当完善对楼栋值班员的管理制度,明确其工作职责,并将职责在楼栋贴挂上墙,予以公布。

第四十三条  保卫处应当做好新生安全教育工作;后勤保障处负责楼栋安全通道标识及其它安全警示语牌的维护与更新。

第四十四条  保卫处应当按照消防标准定期检查楼栋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安全管用。学生应当自觉爱护楼栋内的消防设施,一旦发现消防设施受损的,应及时报告保卫处,

第四十五条  学工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及各学院应当深入学生寝室,联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学期至少排查一次。寒冷季节重点排查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节假日重点排查寝室门窗上锁等其它防盗设施情况。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研究生部、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六进楼栋  实施办法   通知  

  抄送:校领导                                                          

  共江西财经大学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1月5日印发  

        (共印18份)

责任编辑:叶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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