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一站式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依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4〕7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所有在籍、在校学生。
二、认定平台
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
三、认定程序
1.辅导员导入名单(9月18日前)
2.学生申请(9月23日前,23日后会关闭申请通道,请通知学生23日前务必完成平台申请)
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申报。学生申请分为移动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移动端申请流程:手机微信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下方的“服务通道”——点击“申请国家资助”——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密码是身份证号后六位)——进入资助申请平台,点击右上角“新增”——阅读“申请须知”,点击“已阅读”——逐项填写申请信息,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证件材料(证件材料上传要求参见附件1)——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回到主页——确认信息无误后,在主页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表。
(2)电脑端申请流程:电脑输入网址(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在出现的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及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主页——点击“困难认定学生申请”菜单,在出现列表页面点击新增按钮,进入信息填写页面——逐项填写申请信息,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证件材料(证件材料上传要求参见附件1)——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回到列表页——确认信息无误后,在列表页勾选数据,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表。
学生选择资助申请项目时,请勾选“国家助学金”项。学生申请的可视化操作方法:“江苏学生资助”公众号——“服务通道”——“操作指南”——“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查看操作视频。
3.量化测评(9月25日前)
二级学院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进行学生申请信息审核与量化测评。具体流程如下:点击“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点击左侧“困难认定”——点击“困难生认定(本专科)”——点击“明细页面”——点击学生姓名查看学生申请信息及系统核实信息——对系统比对不一致的信息进行核实确认(颜色异常的必须填写核实信息)——系统自动计算量化测评分。
4.家访及民主评议(9月27日前)
(1)二级学院从系统中导出所有学生的家庭经济信息量化表(点击“导出家庭经济信息量化表”按钮导出),查看并核对各项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得分与实际是否相符。
(2)二级学院须对所有申请学生进行线上或线下方式家访,并在系统填写“学校家访模块”相关信息,包括家访时间、家访人、家访形式、家访情况描述,并上传家访照片(开展的实地家访的图片务必上传实地家访照片)。
(3)二级学院组织各班级(或年级或专业)的民主评议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民主评议会上结合学生的家庭经济量化表各项得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民主评议条件》(附件2)(二级学院可自行制定评议标准)及相关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会过程请做好记录。
(4)根据家访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可对系统自动认定的分数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分值范围是-100~+100),并填写调整分数的补充情况说明(至少30字)。
5.困难等级认定(9月30日前)
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根据学生申请、家庭经济信息量化测评结果、家访和民主评议结果、在校期间实际情况等因素,依据认定参考标准(附件3)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同时在申请平台填写困难等级和困难情况说明(填写模板请务必参考附件4),并点击上报学校审核。
6.公示(10月8日前)
二级学院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注意保护困难学生隐私信息)公示3天,公示期间请安排专人接听或接收投诉意见,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公示材料要存档、备查。
四、材料报送
二级学院点击“打印资助申请表”按钮导出并打印《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组织学生本人签字,经各二级学院盖章后二级学院自行留存。
10月10日下午4:00点前,各二级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总结(认定的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民主评议过程及结果、公示情况以及三个困难等级的人数、占学生比例等认定结果)、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总结材料和初审名单均需报学院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为便于查找、审核,请学院报送材料时,按照困难等级由高到低排序。
五、注意事项
(一)按照全国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需要详细说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的批准原因及家庭具体情况,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在申请平台“困难情况说明”栏目填入相关的困难情况(务必按照附件5模板填写),栏目为空者,学生工作处将不予审核。如果经民主评议,测评分数有调整,则必须填写调整情况补充说明。若填写了调整分但未写补充说明,学生工作处也将不予审核。
(二)各二级学院要根据申请学生所提交的材料信息及所掌握的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在校生活消费情况等,对学生的量化测评分进行逐项、认真审核,并认真组织民主评议,根据所掌握的申请学生的真实困难情况、在校表现等,客观、公正地调整测评分。
(三)认定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公开相互比困,公示过后要及时删除公示信息。认定结束后,所有材料将返还学院,请学院按学年做好所有困难生档案的归档保存工作。
(四)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是做好各项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未经学校认定的学生不能享受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因认定工作结束后,才能开展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评审,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组织认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得到合理、及时的认定。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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