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以法为笔绘就“一站式”学生社区新“枫”景
一、活动背景
“枫桥经验”是我国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一站式”学生社区则是高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广西师范大学将“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作为新时代“枫桥式”法治校园建设的实施路径,依托法学学科优势和学校法律援助中心的专业力量,立足学生社区场景,构建形成校院协同、专社联动的“双轮三级四维”社区普法模式:以零距离普法+纠纷调解“双轮”驱动,纵向贯通校-院-社区“三级”教育阵地,横向搭建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价值塑造、实践育人“四维”平台,提升师生法律意识,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社区文化,以法为笔绘就“一站式”学生社区新“枫”景。
二、主要做法
以法育人,探索社区“零距离”普法新模式。广西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8年,集结了一群心怀正义,脚踏实地的法学专业师生。为提升校园普法服务的覆盖面和便捷性,中心自2024年起在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新增设立线下服务咨询处,通过构建“面对面普法+主题式教育+融媒体传播”的法治宣传体系,实现法治教育常态化、精准化、实效化,年均覆盖师生近万人次。一是打造身边的普法阵地,在社区大门、食堂等师生密集场地设立普法摊位,通过法律知识竞答、互动游戏等形式普及实用法律知识,年均开展活动10余场,单场活动参与人数超过200人,累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3000余份,实现普法宣传“零距离”。二是搭建浸润式普法课堂,紧扣“12·4宪法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广西三月三”“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在社区开展法治微沙龙、模拟法庭等互动活动,每期参与学生超过百人,实现法治教育“活”起来。三是构建指尖上的普法平台,依托独秀学工、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等平台,推出“以案说法”专栏,定期解析师生投稿的真实案例,制作普法漫画电子手册,实现“线上+线下”普法闭环。
“广西三月三”民族法治宣传活动
“12·4宪法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
“守护她权益 ‘典’亮她光芒”法律微沙龙
“维护权益315 守护青春365”活动现场
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二)以法自治,构建社区“全链条”法援新格局。广西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立足学生社区法治需求,构建“自治+智治”服务体系。一是搭建“双线融合”服务平台,线下实行“1+3+5”服务机制(1个固定咨询服务日、3个时段弹性值班、5分钟应急响应),配备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学生调解员26名轮值服务,实现“下楼即咨询,出门见法援”。线上开通“广西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QQ服务号,年累计处理网络诈骗识别、劳务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等线上咨询案件逾百件,让学生矛盾纠纷在社区内“一站式”化解。二是组建“项目式”志愿服务团队,将社区普法咨询处作为实践教学创新平台,实施“真实案例研讨+模拟调解实训+服务岗位实践”培养模式,由法学院优秀学生组建法律咨询联络员团队,配备开发《法律咨询服务标准化操作手册》,形成服务实践与专业学习的良性互动。三是研发智能化咨询服务体,通过整合网络诈骗、就业协议等常见法律问题的专题数据库,开发“独秀小援”AI智能体,为师生提供全天候、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法律咨询即时响应,精准匹配师生需求,提升社区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
学生社区普法咨询工作站
学生咨询服务现场
三、经验总结
(一)党建引领,构建基层自治新体系。在党委统筹下,构建“1+3+N”基层自治体系,组织由党员教师、学生党员构成的“法治先锋服务队”,建立“党委-支部-党员”三级联动机制,将法治服务嵌入社区治理网格单元,实现普法宣传精准投放、法律咨询即时响应、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现学生社区自主化管理。
(二)多元联动,构建法治育人共同体。广西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整合校内外法治育人资源,构建政府、社会、学校协同联动的法治育人共同体。深化创新品牌普法活动,与校内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协同开展,实现全周期法治教育;深挖活用地方法治资源,与校外桂林市司法局、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桂林市雁山区派出所等实务部门开展普法讲座、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增强法治育人实效。
(三)德法兼治,构建德治建设新格局。以“枫桥经验”为指引,将法治教育与德育工作有机融合。引导学生在志愿服务中深化专业认知,激发内生动力,培育法治信仰,实现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有机融合。通过师生共建共治共享,实现基层治理的良性互动,全面提升校园法治素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构建“德法兼治”教育的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