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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获评“安徽民革榜样人物”

发布时间:2026-03-04 14:35:04 葛瑶

近日,为贯彻“四位一体”建设部署要求,推进民革高水平参政党建设,民革安徽省委会在全省民革党员中树立一批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引领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担当,经推荐、评审和公示,评选出5名“第一批安徽民革榜样人物”,我校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刘华获此殊荣。

刘华现任民革蚌埠市委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民革安徽省委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十三届安徽省政协特邀信息员,并兼任我校社区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多次获得我校科研成果智库类一等奖,也为民革参政议政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近三年,刘华撰写的60多篇参政议政成果被全国政协、民革中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政协等采用。部分成果获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安徽省省长、省政协副主席、蚌埠市委书记等肯定性批示。其中,被全国政协采用4篇,民革中央采用13篇,安徽省月度专题协商会采用书面发言10篇、口头发言2篇。有6篇专报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1篇获安徽省发改委办理书面反馈,2篇被报送到中共中央办公厅。

她还参与了省委书记领衔督办的省政协重点提案督办、省政协副主席率队的长江生态环保民主监督等工作。连续三年,刘华的年度参政议政成果总积分在全省民革党员中排名第一,多次获得各类荣誉。

(文:葛瑶;审核:李超 王秋祎;编辑:谭婷)


责任编辑:顾志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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