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海书院困难帮扶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5-04-15 11:22:36
一、当事人反映困难事项
二、困难事项分类解决
1.经济困难:书院办公室登记后指定专员老师负责接待,按政策规定给予解释解决,不能解决的第一时间反馈书院办公室和当事人;经济困难事项需学校层面帮扶的,书院要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2.学业困难:书院办公室登记后指定专员老师负责接待,联系相关学院办公室给予解决。
3.心理问题:心理咨询室L144登记后指定专员老师负责接待,解决问题,不能解决的第一时间反馈给学校心理咨询中心。
三、全程做好台账记录(私密问题需遵守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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