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辅导员入驻学生社区管理办法(暂行)
专职辅导员入驻学生社区管理办法
学生社区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文明建设的窗口,是在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为适应新时期高校学生工作的需要,将学生社区管理服务和对学生的教育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学校稳定,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
1.值班期间入驻学生社区,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
2.深入学生寝室,听取学生对社区建设和学校工作的建议,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3.指导文明寝室建设;
4.对社区管理员进行评价,参与社区管理员的考核工作;
5.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谈心、谈话工作;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督促学生自觉遵守社区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处理、汇报学生社区出现的紧急事项和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
6.组织、协调和指导社区学生自律委员会开展工作,做好学生社区的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所在社区党团服务站工作;
7.及时妥善处理值班社区学生的违纪行为及突发事件。
8.加强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和二级学院的联系,推动形成对社区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合力;
9.完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实施和管理
1.组织与实施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根据学工人员配备进行轮流安排,并列出学期整体入驻(值班)表。工作日期间,白天(8:30-17:30)每个社区安排1名辅导员在社区办公,晚上(17:30-次日8:30)安排2名辅导员值班;节假日期间安排2名辅导员进行全天24小时值班。
2.监督与检查
辅导员入驻学生社区的工作情况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进行检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听取社区学生、社区管理员、党团服务站对辅导员入驻(值班)工作情况的评价和反馈。
3.评价与考核
辅导员入驻学生社区的工作纳入辅导员个人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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