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社区党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23-11-27 09:48:02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1.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2—2023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图片

图片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图片

图片

图片

2.《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会,本会章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制定。

第二条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会是由中共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委员会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共青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委员会具体指导下的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全日制学生的群众组织,是校党政部门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全校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三条  学生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学生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团委和地方学联组织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和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同学勤奋学习,开拓创新, 勇于实践,帮助同学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同学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新时代青年;

(二)发挥作为党组织和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依照章程实事求是的表达和维护同学们的具体利益;

(三)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服务;

(四)积极开展同兄弟院校及其他有关方面的联系与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

(五)遵守校纪校规,遵循“励志、惟实、博爱、精致”的校训,引导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倡导良好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好规范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六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全日制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学生会会员,在注销学籍时失去会员资格。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受到行政处分未撤消者无被选举权,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级别处分未撤消者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参加学生会及学生会所属各机构、团体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五)有向学生会反映及通过学生会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问题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六)所有会员一律平等,在遇到困难、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或正当权益被侵犯时,有权请求本会提供合理的权益保障与服务;

(七)有表决权和提案权;

(八)有权要求学生会各级组织如实地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与意见;

(九)参加学生会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各种组织,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二)认真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三)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本会其他会员的利益;

(四)维护学生会声誉和利益,并为学生会服务。

第十条  因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成为非在籍本校学生,自动丧失本会会员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权

第十一条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关。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的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

第十二条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二级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上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作为当届代表正式出席学生代表大会;非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学生会干部作为列席代表出席大会。

第十五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通过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四)选举学生会主席团;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的具体事项由代表大会决定。

第十七条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也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应覆盖各二级学院;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0%,常设机构人数不超过学校二级学院数量的2倍。学生会委员会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受全体会员监督,每届任期一年;

(二)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是: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审议并通过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

(三)学生会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全体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参加方能召开。学生会委员会应将有关本会工作的重大决定公告全体会员,建立合理渠道及时公开本会工作情况。

第四章  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八条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生会的执行机构。学生会主席团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九条   学生会主席团由当选成员组成,每届任期一年。

第二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全体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学生会主席团全体会议由执行主席负责召集。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的决议,领导学生会开展工作,落实学代会的提案,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本校学生代表大会;

(三)讨论、制定、修改审议通过学生会工作计划;

(四)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受学生代表大会委托,对外代表浙江旅游职业学校学生会;

(五)负责下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六)定期听取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负责人工作汇报,并审议工作计划,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具体负责学生会的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各工作部门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各工作职能部门是主席团的直属机构,实行负责人制,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1至2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15人。各部门负责人有招聘和任免工作人员的提名权力,最终需主席团审定通过。学生会主席团下主要设立4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学习部,文体部,维权安全部,负责校学生会的日常职能工作。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除主席团和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外,不设立其他任何职务。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各工作部门的职责: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在主席团的指导下执行学代会的决议,落实学代会的提案,负责完成校园各大活动任务;

(二)参与本校学生代表大会并作出贡献;

(三)定期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交由主席团审核;

(四)协助主席团展开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五)实施主席团制定或通过的本部门工作计划;

第六章  二级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七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是学生会在各二级学院的直属分支机构。二级学院学生会在同级党总支(党支部)领导、团总支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校学生会的领导,并协助校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二十八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第七章  大会纪律

第二十九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必须遵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本章程开展工作,恪尽职守,不得无故不参加校学生会工作及各种会议或不完成应尽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三十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积极协助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开展工作,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同学,为同学服务。学生会干部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于违反校规校纪、不称职的委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委员资格。由于违纪被免职的委员,违纪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第三十一条   学生会机构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6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每个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不超过3名负责人;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到30人,主席团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三十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与各部门负责人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三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以及负责人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三十四条   建立学生会主席团及负责人淘汰退出增补机制,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骨干,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需修改的部分以补充案的形式存在,修改权属于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且修改本章程须由到会的正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3.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微信图片_20231124214855.png

4.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640.png

图片

图片

5.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产生办法: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由3人组成,主席团候选人为5人。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经个人自荐、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党总支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及团委联合审查,报学校党委确定后,提交大会选举。

微信图片_20231124214856.jpg

微信图片_20231124214856_1.jpg

6.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选举办法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团中央关于基层组织选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选举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体现代表的民主权利。大会代表在选举主席团时,应注重先进性和代表性,以及今后开展工作的需要。

三、取得学代会代表资格的代表,只参加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因故缺席的代表视为弃权,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四、经校团委同意,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由15人组成,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17人。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由3人组成,主席团候选人为5人。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经个人自荐、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党总支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及团委联合审查,报学校党委确定后,提交大会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五、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出席,才能进行选举。候选人所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不包括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够应选名额为止。若最后一名应取名额出现两名以上(包括两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的情况,或当选名额不足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选举。

六、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学代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6名负责选举的具体工作。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协商后提名递交预备大会通过。

七、划写选票前,首先由监票人和计票人清点人数(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应到选举人数和实到人数);其次由监票人当众展示票箱;然后由计票人领取、分发选票,由监票人监督;由总监票人清点发出选票数,向大会报告发出选票情况,并当众剪角多余选票。

八、划写选票时,一律用签字笔,不能使用铅笔。符号填写要正确、清楚。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如同意其当选的,在其姓名下面方格内划“○”,反对的划“ⅹ”,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

九、投票时,由各代表团到会代表按座位顺序投票。

十、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当场启封票箱并向全体代表报告收回票数情况后交计票人计票(监票人负责监票)。最后由总计票人公布计票结果。

十一、选举中如果发生本规定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裁定。

十二、本办法经大会筹备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7.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微信图片_20231124214857.jpg

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6日   召开地点:明志楼镇海厅   代表数量:138名

主要议程:

(1)介绍领导、嘉宾

(2)宣布大会开幕,奏唱《国歌》

(3)校学工部部长徐初娜致开幕词

(4)浙江音乐学院团委书记徐晓昀致辞

(5)学校党委书记韦国潭讲话

(6)听取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7)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8)审议通过主席团、秘书长、执行主席名单(草案)

(9)审议通过正式会议议程(草案)

(10)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11)审议通过第十二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12)审议通过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13)审议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草案)

(14)听取审议并通过第十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草案)

(15)选举产生第十二届学生会委员会

(16)选举产生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17)宣布大会选举结果

(18)学校党委副书记周国忠讲话

(19)宣布大会闭幕,奏唱《团歌》

8.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是按照大会所要求的条件,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举产生的。具体办法是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二级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本次学代会的138名正式代表,来自全校8个二级学院,组成8个代表团。他们品学兼优,具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愿望和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统计,在138名正式代表中,女代表84名,占代表总数的61%;男代表54名,占代表总数的39%;团员116人,占代表总数的84%,少数民族3人,占代表总数的2%。

根据学校党委指示精神,在大会筹备委员会的领导下,代表资格审查组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和资格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确认代表资格和代表产生过程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出席学代会的138名代表资格全部有效。当选这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思想进步、品学优良、工作积极、热心共青团工作,具有为广大团员青年服务的愿望和能力,他们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9.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微信图片_20231124214857_1.png

10.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微信图片_20231124214857_2.png

学生会是党委领导下的重要学生组织。青春当奋斗,改革正当时。我校学生会不断深化改革,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此次改革,将会改善学生会的工作作风,提升学生会队伍素质,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实际行动做好同学的表率,赢得同学的信赖,真正成为一支能让同学们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队伍。

责任编辑:陈雪琪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全部评论 ( 条)

    青春当奋斗,改革正当时。我校学生会不断深化改革,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