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业学院辅导员下沉学生社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践行“一线规则”,根据《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指南》《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的通知》《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提质增效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社区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的重要阵地。为拓展辅导员工作空间,促进辅导员密切联系学生,推进辅导员深入学生社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促使辅导员体察校情、关爱学生、答疑解惑、解决问题,把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融入社区工作,把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有机结合起来,遵循学生工作的规律,助力学校学生工作质量提升。
第二章 工作要求与职责
第三条 辅导员下沉学生社区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做到“知情、关心、引导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学生建立良好的舍友关系,帮助学生处理好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问题。收集和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
(二)开展宿舍安全卫生教育及检查工作。定期开展防火、防骗等安全教育,排除安全隐患,保护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对所带学生宿舍的卫生和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查找问题和不足并督促学生及时整改。
(三)开展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对学生在宿舍范围内的文明行为进行引导督察,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出现的违纪行为依规处理。
(四)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活动。积极探索学生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色活动,把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延伸到宿舍,丰富和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和成效;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学生大学生活,充分利用好课余时间,形成良好校风学风。
(五)熟悉所带学生的宿舍分布情况,依规办理宿舍调整、请假审批、评优评先等事务。加强与学生管理相关部门的联系,推动形成对社区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合力。
第四条 辅导员下沉学生社区的工作要求:
(一)每位辅导员每学期要将所带班级宿舍走访一遍。新生入学季、毕业生离校季、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时间阶段,辅导员应加强深入学生宿舍工作的力度。
(二)不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学生宿舍内发生突发事件时辅导员应第一时间到场了解情况,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及相关部门汇报,协调处理。
(三)加强与学生宿舍管理部门的联系,协调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部门的关系,支持宿舍管理部门正常的管理工作。
(四)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展的契机,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构建辅导员和学生沟通的新型渠道。将思想引领、德育教育渗透到学生的生活中公众号、QQ、微博等工具或平台。
(五)各院系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辅导员下沉社区的落实工作,及时跟进工作进展情况,与学生工作处做好对接工作。
(六)辅导员下沉学生社区应认真履行职责,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每次下沉社区工作完毕时,要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及时将汇总后解决的情况反馈给学生,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章 管理与考核
第五条 辅导员下沉学生社区实行学生工作处和院系双重管理制度。学生工作处牵头负责辅导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同时要与院系共同做好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院系负责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六条 辅导员下沉学生社区工作情况纳入辅导员学年考核,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的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辅导员下沉学生社区的工作情况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检查。
第七条 由各院系报送具体下沉学生社区辅导员名单及学期安排表,学生工作处整体协调并根据各院系安排表安排辅导员下沉地点。
第八条 考核的内容标准
(一)工作纪律态度。下沉辅导员应保证在社区工作,学生工作处将于每月不定期进行抽查,无故不在岗者-0.5分/次。下沉辅导员应按要求积极参加学生社区召集下沉辅导员开展的会议、学习、活动和专项检查等工作,无故未参加者-1分/次。
(二)学生教育管理。下沉辅导员作为楼栋学生安全稳定的责任人,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楼栋整体面貌,视情况1-5分;突发事件处置及反馈,视及时程度与反馈情况1-3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2分/次。
(三)社区文化建设。下沉辅导员应加强学生社区的文化建设,在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承办宿舍文化节活动项目+2分/个;组织学生参加社区统一开展的集体活动+1分/次;组织本院系学生在社区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有图文总结,有新闻稿投稿+1分/次。
(四)附加分。在下沉工作中表现突出,所指导的学生宿舍、学生活动等项目获评优秀的每个+2分,参与申报每个+0.5分。
第九条 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学生工作处将按照上述四个方面内容,协同所在院系对下沉辅导员进行量化考核,下沉辅导员应按照各块考核工作要求,确实发挥其在社区学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作用。
(二)每位下沉辅导员初始分值为70分,学生工作处将根据对各块工作的检查实际,做好记录,形成最终考核成绩。
第十条 考核的等级
(一)考核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优秀:工作认真负责,维护本院系安全稳定并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且所管辖楼栋的住宿生没有在社区出现严重违规违纪和重大安全事故行为,积极参与社区各项活动,学年考评成绩排在社区下沉辅导员总人数的前10%。
良好:工作态度端正,维护本院系安全稳定并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处理,所管辖楼栋住宿生违规违纪率不高且没有在社区出现严重违规违纪和重大安全事故行为,参与社区各项活动,学年考评成绩排在社区下沉辅导员总人数的前10%—25%。
合格:工作态度端正,能够完成住楼辅导员基础性工作,所管辖楼栋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学生社区安全稳定。
不合格:未能及时有效地处理本院系各项安全稳定工作,所管辖楼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考评分低于80分。
(二)院系专职辅导员须下沉学生社区工作。考核结果分别在年度考核、晋职等方面予以体现。
第四章 物质保障
第十一条 由学生工作处和后勤处提供辅导员下沉学生社区的物质保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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