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到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8-10 14:09:34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6月30日上午,由红河学院教务处副处长骆洪军任组长的省教育厅检查组一行5人到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林向群,教务处副处长张婉尧及相关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参加。
会上,林向群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的基本情况、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与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常规检查与隐患整改及2023年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等作了汇报。她表示,通过本次检查能进一步增强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意识,督促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落实,确保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稳定运行。
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后,对照检查项目表就学校自查情况进行问询,随后对学校各实验实训室安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查阅了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安全台账等资料。
反馈会上,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校实验实训室在安全体制机制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安全设施配置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同时,对学校实验实训室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林向群代表学校就专家组提出的整改建议作表态发言。她表示,学校将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完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学校将以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为导向,强化追踪,立行整改,建立实验实训室管理长效机制;二是以检查为契机,规范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实验实训室学生实践动手的功能;三是学校将进一步健全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防护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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