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第三届兵戎示范宿舍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五年制专科部:
为加强学生社区的育人功能,充分激发广大退伍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退伍军人彰显身份,全面推动学生社区文化建设,营造文明、整洁、优美、有序的生活环境,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届兵戎示范宿舍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退伍大学生宿舍。
二、评选时间
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21日。
三、评选标准
1.宿舍成员中至少包含一名退伍军人。退伍军人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校园活动,在宿舍学风建设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学习态度认真,成绩优异,上学期无补考记录。
2.宿舍成员应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指示精神,自觉践行“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积极培养节约资源的生活习惯。
3.宿舍成员应关心校园文明建设,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主动拒绝一次性外卖快餐盒进入公寓。
4.宿舍成员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关心学生公寓事务,积极参与学生公寓安全卫生监管、文化活动及志愿服务等。本学年内无违规违纪和通报批评记录。
5.宿舍成员应自觉维护宿舍环境的整洁、美观、温馨、高雅,本学年内宿舍卫生检查成绩优秀不少于两次。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本次评选活动分为二级学院(部)推荐、择优评选、结果公示三个阶段。
1.二级学院(部)推荐阶段(截止至2025年3月12日)。
有意向的个人需对照评选标准向所在二级学院(部)申请推荐,并提交相关证书扫描件。各二级学院(部)根据评选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逐级推荐,确保在3月12日前提交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相关材料。对于在抢险救灾、服务国家或区域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2.择优评选阶段(截止至2025年3月19日)。
本次评比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牵头,由各相关部门及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小组,根据二级学院(部)推荐的预选名单,对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并实地走访宿舍。
3.结果公示阶段(截止至2025年3月21日)。
评选结果将在校内公示三天,广泛征求意见,并接受师生监督。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个人和集体,将优先获得省级相应荣誉的推荐资格。
(二)相关要求。
推荐对象需认真填写推荐表,并附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二级学院(部)需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真实、规范,并于2025年3月12日前将学生推荐表、二级学院(部)信息汇总表、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二级学院(部)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处宿管科,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文档格式为Word)发送至指定邮箱1517119223@qq.com。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和推荐工作,杜绝不正之风。将评选过程与学生成长教育紧密结合,做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激励青年大学生自觉向先进看齐,珍惜时光、不负青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六、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获得兵戎示范宿舍的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等奖励。
七、联系人
靳显威 19139502918
附件:1.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兵戎示范宿舍推荐表.docx
2.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兵戎示范宿舍信息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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