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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进校园,法治护航开学季

发布时间:2023-09-22 09:03:52



为切实提升青年人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青年人识别并远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正值全院上下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之际,9月21日,通辽职业学院的教师和正在军训的大一新生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他们就是来自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他们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庭审现场搬到通辽职业学院,使新入学的大学生通过“沉浸式”的观摩法庭庭审,接受到了最直观的法治教育。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师国亮、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野,学院法制教育处处长高航、学生工作处处长董兵、安全管理处处长何源,以及800余名师生参加了现场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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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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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九时三十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被告人崔某某、申某某、赵某、田某某,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网络信息犯罪的前提下,仍将本人名下银行卡、网银、身份证、电话卡出售给犯罪分子,并配合进行刷脸验证。2023年5月5日,包括科尔沁区居民在内共计四十余名全国各地被害人的被诈骗钱款,转入到被告人提供的涉案银行卡中。其中,被告人崔某某、申某某帮助支付结算金额四百多万元,被告人赵某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百多万元,被告人田某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百多万元,期间四名被告人均未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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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摩庭审过程中,大家神情专注,认真聆听思考,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各个庭审环节紧密衔接,公正严谨,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被告人崔某某与旁听的学生年龄相仿,目睹本应同在“象牙塔”内的同学,如今却站在被告人的位置上痛彻心扉的陈述,这种错位的情景对旁听的学生是一种强烈的冲击。案件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四名被告人分别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六个月至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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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精准普法,我们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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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目的不止于惩罚制裁,更在于教育引导。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希望各被告人能够通过本次庭审深刻反省错误,服刑期间认真接受教育改造,认识到美好的生活需要靠劳动去创造,切勿再因蝇头小利以身试法。同时也为现场参与旁听的师生敲响了法律的警钟,务必时刻紧绷遵规守法的弦,不为蝇头小利所诱惑,不被犯罪话术所诱导,不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现场旁听的同学纷纷表示,通过观摩真实庭审的学法方式真实而生动,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跑分、刷单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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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量“帮信罪”案件参与者以青年、无固定工作人员为主,甚至有不少在校生涉案情形,以庭审现场进校园方式审理这样一起“帮信罪”案件,对学生有极大的教育意义,这不仅是一堂真实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更是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的诉源治理实践课。下一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将把审判职能与主题教育深度融合,推动主题教育成效走细走实,充分挖掘“第一手”案件资源优势,围绕学生群体的多发案件态势、社会关注热点,针对学生、老年人、企业等不同群体,继续开展巡回审判、校园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不断推进院校合作,实现法治宣传和协同育人的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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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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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1日,通辽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和法制办邀请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进校园开展“沉浸式””观摩法庭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