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防范电信诈骗教育:打造平安校园 维护师生安全
由于社会经验还不丰富,大学生群体成为诈骗分子“青睐”的对象,大学生被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为增强教育实效,天津师范大学、公安西青分局联合开展反诈宣传活动。
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与公安西青分局联合开展了反诈宣传短视频创作活动,学生自主创作反诈宣传视频,让大学生了解各种类型诈骗手法及套路,提升防骗识骗能力。
通过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学生们在开展创作的过程中有效提升了防范电信诈骗意识,涌现出了大量校园反诈宣传员。
1.假冒公检法诈骗
犯罪分子假冒“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角色,谎称受害人涉嫌洗钱、贩毒等严重犯罪,诱导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实为骗子持有的所谓“安全账户”,此类诈骗造成损失金额最大。
公安机关提醒:警方不会通过电话办案,逮捕证由警方在逮捕现场出示,不会通过传真发放,更不会在网上查到。公检法机关从不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电话安排当事人转账汇款到“安全账户”。
2.冒充熟人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受害人熟悉的亲友的手机号码、社交账号密码,并掌握受害人的社会关系,从而骗取受害人信任,进而编造“发生意外急需用钱”“资金周转”“代缴话费”等理由,诱使受害人转账。
公安机关提醒:凡是亲朋好友间涉及借款、汇款等问题,一定要通过拨打对方常用号码,核实对方身份后再做决定。
3.冒充网店、快递客服诈骗
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诈骗多以“购物退款”形式出现,犯罪嫌疑人冒充电商平台客服,谎称被害人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或者交易异常等各种理由,以可给予被害人退款、理赔、退税等为由,诱导被害人泄露银行卡和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将被害人银行卡内钱款转走或将资金转入指定的安全账户。
公安机关提醒: 当有网络卖家或者客服主动联系为你办理退货退款时,一定要小心!正规网络商家退货退款无需事前支付费用,请登录官方购物网站办理退货退款,切勿轻信他人提供的网址、链接!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全部评论 (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