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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新特辑(三)| @2023TUTers,天理学生资助政策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3-08-31 14:12:51

广大青年要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让青春在为祖国、为民族、为人民、为人类的不懈奋斗中绽放绚丽之花。                            ——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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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校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实施“奖、贷、助、偿、勤、补、免、减、捐”九位一体的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学校坚持“扶困”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性资助体系,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长效机制,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近年来,学校以天津市大中小学资助育人研究中心和“雁翔天理”资助育人工作室为平台,以教育部残健融合资助精品项目为示范,以“求实”励志班为试点,以资助学生国(境)外游学实践为延伸,以校友资源为扩展,以文化活动为载体,持续深化资助育人内涵,构筑打造多元混合资助方法矩阵。2022年我校各类资助资金规模达到7000余万元,惠及5000余名天理学子,受资助学生中推免研究生人数持续增长,获评国家奖学金占比超过30%;学生团队连续两年获评天津市资助宣传大使称呼;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残健融合视阈下高校听障大学生资助育人体系斩获多项佳绩。

针对2023级新生,学校已开通暑假学生资助热线服务电话,为新生答疑解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同时学校也准备了“爱心大礼包”。入学后,学校资助中心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天理资助将一路与你同行,护你周全,助你飞翔,实现人生梦想!

学校资助中心热线电话:022-60216000

有任何困难可拨打热线电话寻求帮助

资助大礼包介绍




01

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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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生,本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02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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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03

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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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04

本科生人民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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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及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本科生,按照一定比例设立一等奖(每生每年16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500元);获得各类人民奖学金者,同时获得“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05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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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设博士学业奖学金和硕士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的全部一年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全覆盖,每生每年18000元;二年级及以上按一定比例分为两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18000元,二等、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免生获得新生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获得新生普通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年级及以上按一定比例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12000元,二等、每生每年8000元,三等、每生每年4000元。


06

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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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研究生: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我校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以及导师配套资助构成,设立硕士、博士、硕博连读三个助学金体系。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硕博连读生在完成中期考核后,在原有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基础上每月增加 1200 元,取得博士学籍后按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发放。导师承担配套经费,资助类别和管理办法由导师按要求确定。


07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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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8.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08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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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09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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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新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10

工助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时薪标准不低于每小时12元人民币。另外,针对研究生学校设置研究生助研岗位、研究生助教岗位、研究生助管岗位和研究生辅导员岗位(简称“三助一辅”岗位),并提供相应岗位津贴。导师配套助学金基础上增加的助研津贴,由导师自行发放;助教、助管、辅导员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400元左右。

11

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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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建议优先考虑相对便捷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11

“求实”励志班//

“求实”励志班是我校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发展型的“全资助”格局的重要探索,自2019级启动“求实”励志班项目以来,通过“定制式”“个性化”系列资助举措,培养了一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子,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历届励志班毕业生奖学金覆盖率达100%,研究生推免率达43.3%,涌现出一批考取知名院校、实现高质量就业的优秀学子


13

校内其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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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交通补助、学费减免、本硕联培科研津贴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从新生入学时的“绿色通道”,到资助经济困难生海外游学,天理始终不忘“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资助工作初衷,牢记“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要和期待”的使命,为每一个天理学子健康成长成才保驾护航!

亲爱的同学们,衷心祝愿你们在新的人生阶段,珍惜韶华,敢于筑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


责任编辑:王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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