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园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制度一:注册亮牌制
1. 学生党员每学期须按要求到园区党建服务中心注册报到。
2. 新生党员一般应提前2-3天报到注册,接受园区开展的相应培训。
3. 新生党员在每年开学报到后,到园区党建服务中心出具学院开具的党组织关系转接证明进行注册报到并领取党员寝室名牌和相关材料。
4. 新生党员注册报到完成后,编入相应党支部,同时在楼宇和寝室制作党员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引导党员时刻注意修身自律、团结同学,树立良好形象。
5. 老生党员一般应提前1-2天报到,以便做好新学期园区内各项服务工作。
6. 由园区党建服务中心完成党支部编组,并在园区、楼宇和寝室以多种形式公示党支部和党员的信息以及服务宣言。
制度二:积分管理制
1. 园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全面记录、考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在园区的表现。园区党建服务中心定期汇总公示各楼栋党员的积分情况,对表现优异的予以表彰奖励。
2. 对于表现不佳的党支部要进行约谈并通报学院,督促其整改。
3. 积分制管理参见《学生园区党建积分制暂行办法》。
制度三:学习交流制
每月一期在园区党建服务中心举办党支部书记“思享汇”。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与园区学生党支部书记定期交流,研讨园区党支部工作,开展主题沙龙等活动,探讨学生党建的新思路、新载体和新方法,形成工作合力。
制度四:结对共建制
1. 推进驻楼导师工作室进园区,在职教工党支部、离退休教师党支部与园区学生党支部结对共建,教师党员结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开展微党课沙龙、名师面对面、师生漫交流等活动。
2. 搭建支部共建、党员培养“立交桥”,组织企事业单位党支部结对园区学生党支部。党员教师、企事业单位党员同志为园区学生开设讲座、沙龙,加强对学生思想引领。
制度五:书记例会制
1. 每周定期召开园区党支部书记例会,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2. 成立园区书记处,遴选产生书记处成员,有效推进园区党建工作的开展和展示。
制度六:评优表彰制
1. 每学期对示范党支部和示范党员给予表彰,凝聚园区党建向心力。参照园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评选表现优异的学生党员为示范党员。
2. 参照党支部党员人均积分、项目立项和执行情况,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情况,评选表现优异的党支部为示范党支部。
制度七:项目孵化制
1. 鼓励园区党支部通过项目立项的方式,积极参与园区治理和服务工作。每学期,由园区党建服务中心发布项目选题方向,学生党员通过园区党支部积极申报。
2. 经过园区党建服务中心汇总,进行评审和立项,并配备学校职能部门教师党员作为指导教师,对成功立项和完成结项的课题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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