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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荣获“辽宁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殊荣

发布时间:2023-01-14 21:15:07


近日,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中共辽宁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辽宁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通知》(辽组通字〔202260号),学校党委荣获“辽宁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殊荣。

近年来,学校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学校党建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把方向,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将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四个服务”的要求,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管大局,始终坚持依法治校。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执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入学校决策层和管理层,实现了管党治党与办学治校有机融合,引领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决策,始终坚持公益性办学。严格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坚定办学理念与目标追求,做出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办学”重大决策,彰显了“民办不私有,民办亦党办”和出资人教育情怀、教育者的奉献精神,为学校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和社会基础;保落实,始终坚持强基固本。扎实开展党内集中教育,每项教育活动都得到了上级党组织的肯定和好评。坚持党管人才,大力推进“人才强校”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掌握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从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强化监督执纪。扎实开展“三型党支部”建设、“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校园先锋工程”建设等活动,党组织建设质量不断提升;促发展,始终坚持创新发展。坚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专业布局,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坚持“人人有才,人无全才、扬长避短,皆能成才”的理念,培养了6万余名优秀的外经贸人才。

学校党委将以获此殊荣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聚焦党建工作“一融双高”,持续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引领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


责任编辑:张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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