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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队伍下沉工作制度 (试行)

发布时间:2023-10-19 10:47:23

深入贯彻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教育部《关于依托云平台深化“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217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委教函〔20225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实施方案》(苏医院〔202314号)文件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校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践行“一线规则”,推动校院领导力量、管理力量、思政力量、服务力量下沉到学生中间,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加快把学生社区建设成为学生党建前沿阵地、“三全育人”实践园地、智慧服务创新基地、平安校园样板高地的进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下沉社区

(一)人员与要求

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均要下沉学生社区。

(二)职责与内容

1.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未来正确发展方向。

2.体察学情,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关爱学生,帮助学生及时解决思想、学习、生活、发展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3.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应对困难挫折,疏导不良情绪,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4.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联系1个学生社区,中层干部要带头担任社区“楼长”或“层长”,每月至少面对面与学生交流2次,每季度至少到所联系的学生社区党支部参加1次组织生活或主题党团日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专题讲座。

(三)管理与考核

1.领导干部下沉社区实行任期制,原则上一学年为一个任期,由组织部负责统筹安排。

2.组织部联合学生社区党支部对下沉社区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包括参与社区工作的频率、总时长以及学生评价等内容。

3.为压实责任,激励领导干部担当作为,考核结果将与干部绩效考核、各类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挂钩。

二、思政教师下沉社区

(一)人员与要求

专任思政教师均要下沉学生社区。

(二)职责与内容

1.主动服务,结合社情学情,精准选题,积极走进学生社区开展思政讲座、面对面座谈、一对一辅导等多种形式的课外思政教育,每学期不少于2次。

2.协助专兼职辅导员定期研判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深入学生社区调研,适时干预正确引导,创新形式促进新思想进学生社区、进学生头脑。

3.参与社区党组织建设,每学年定期组织为学生干部和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讲党课。

4.联系校外社会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

5.依托“励志者协会”“青马社”“德法学社”“初心社”等思政社团,组织学生开展各类社团活动,每月至少1次。

(三)管理与考核

1.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下沉学生社区思政教师的人员分配与动态调整,实施“一区两人”制度,即每个社区选派两名思政教师联系(至少一人有两年以上高校思政工作经历)。

2.下沉学生社区的思政教师要有详细的过程性记录,并及时存档。

3.下沉学生社区的思政教师每季度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汇报工作情况。每学期末由二级学院(社区)联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对下沉学生社区的思政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评优评先挂钩。取得突出成绩的按学校相关制度给予支持。

三、任课教师下沉社区

(一)人员与要求

所有专职任课教师要下沉学生社区,教书与育人并重,要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充分了解相关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就业现状等。

(二)职责与内容

1.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培养学生专业兴趣,增强专业自信。

2.指导学生制定、实施学业规划和中长期学习计划;指导学生选课、开展见习、实习,帮助学生确立就业、创业、升学发展目标,每位任课教师指导每届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0人。

3.帮助学业困难学生分析存在的问题,指导其改进;做好受到学业警告学生的转化工作,帮助其制定课程重修计划,提供必要学业帮扶。每学期开展指导帮扶不少于3次。

4.深入学生社区与学生开展面对面交流,平均每月与学生个别交流或集体指导不少于2次;利用巡查调研、教学检查等机会,与驻点或实习学生面对面交流,通过各种媒介与学生保持沟通。

5.鼓励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专兼职教师带头担任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创新创业训练、技能竞赛等活动,开展专业实践。

(三)管理与考核

1.教务处与各二级学院负责任课教师下沉学生社区的组织实施,每学期组织开展。

2.下沉学生社区的任课教师要有详细的过程性记录,并及时存档。

3.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管理与考核,内容包括指导记录、学生评价、工作成效等,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与个人评优评先挂钩。取得突出成绩的依据学校相关制度给予支持。

四、辅导员下沉社区

(一)人员与要求

全体专职辅导员(含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和团总支书记等)和校内外兼职辅导员。

(二)职责与内容

1.学生社区辅导员办公室

1)设立学生社区辅导员办公室,按照“专职为主,集中办公”原则,组建学生社区专职辅导员进驻队伍,实行24小时轮值制,专职辅导员每学期按照值班安排,准时进驻学生社区辅导员办公室开展相关学生社区工作,每月至少2次、每次至少连续2天,与学生“同住、同吃、同生活”。

2)进驻学生社区办公室的辅导员,及时耐心细致做好学生社区常规工作接待、学生事务处理、校园安全巡查检查、问题意见登记反馈、宿舍走访等工作,做好与相关学院、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良性沟通协调和“接诉即办”机制,打通学生管理、服务、教育最后“一米”。

3)开展社区思政教育工作,每日深入走访学生社区宿舍不少于10间,关注学生思想、学习与生活动态,及时发现、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认真听取学生合理意见,及时反映学生合理诉求,做好相关解答、沟通、反馈、记录,切实协助解决学生遇到的实际问题。

4)依托学生社区开展学生学业规划指导、心理困惑疏导、就业职业引导、主题教育探讨等育人工作,助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进驻值班期间,担任学生社区管理网格员,协助学生社区工作组,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研讨,协调、处理社区宿舍楼中发生的各类事件,遇到重大事件应及时汇报。

2.专兼职辅导员

1)担任学生社区楼层长,负责具体楼层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每周至少3次深入学生社区,与学生交流谈心谈话,关注学生的思想、学习与生活,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问题、困难与诉求。

2)开展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社区、公寓楼、寝室等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单元,及时传达国家大政方针、重要文件精神等,释疑解惑,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政治引领和思想引领,提供成长指导和发展服务,实施精准思政。

3)开展社区主题特色活动,每学期在学生社区至少组织开展3次心理咨询、生涯规划、读书沙龙、主题班会等活动,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4)指导学生做好宿舍文化建设,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营造平安文明的寝室环境、和谐向上的寝室关系和健康活泼的寝室氛围,打造特色鲜明的楼宇文化。

5)承担所在学院(社区)的值班工作,严格遵守值班安排,及时掌握和处理有关情况,履行值班职责,认真做好值班巡查和记录。

(三)管理与考核

1.学工部(处)负责学生社区辅导员办公室进驻人员的安排、值班考勤、业务指导、日常管理和考核,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社区)专兼职辅导员下沉学生社区的管理与考核,并报学工部(处)审核。

2.辅导员做好下沉学生社区的过程性工作记录,及时填写辅导员工作日志。

3.辅导员下沉学生社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辅导员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津贴、评奖评优等挂钩。

五、心理教师下沉社区

(一)人员与要求

心理健康专职工作人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均要下沉学生社区。

(二)职责与内容

1.提供心理咨询与辅导服务。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基本知识、理论和方法,增强学生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的意识。结合不同时节、专业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心理讲座或团体辅导,每学期不少于3次。

2.参与“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心理预防干预网络建设。每人对接联系1个学生社区,每学期针对所联系社区开展1次心理健康状况分析研判、负责重点人群约谈、干预不少于10人。每月进驻心理驿站至少1次。

3.开展心理健康宣教活动。利用“心海”软件和“苏医心理健康中心”微信公众号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指导开展“3.20心理健康教育周”“5.25 心理健康教育月”等主题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积极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育人氛围。

(三)管理与考核

1.学工处和公共基础学院负责心理教师下沉学生社区的人员分配与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评优挂钩。

2.心理教师做好学生社区咨询与危机干预等活动的过程性记录,并及时存档。

3.下沉学生社区心理教师纳入各级各类心理健康培训和评奖评优,取得突出成绩的按学校相关制度给予支持。


责任编辑: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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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校院领导力量、管理力量、思政力量、服务力量下沉到学生中间,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