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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维权进社区:校地协同奋进,共筑消费权益保护新高地

发布时间:2025-03-18 09:59:36

 在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15消费维权进社区暨大学生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江苏大学举行。江苏大学法学院邀请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镇江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深入学生社区,开展校地共建及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社区学生的法律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创新发展。

6.江苏大学学生社区公益法律服务捐赠仪式(1).jpg

 江苏大学法学院院长李炳烁在致辞中表示,本次活动是高校与社会协同合作的重要体现,是法学教育服务社会、助力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他指出,通过与镇江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的深度合作,江苏大学法学院将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人才保障,同时也为社区学生搭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广阔平台,助力学生成长为兼具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2.李炳烁致欢迎辞.JPG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镇江市消费者协会执行副会长徐艺与李炳烁共同为“大学生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基地将依托江苏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和学术资源,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5.江苏大学法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李炳烁 徐艺).JPG

 徐艺指出,此次合作是校地协同发展的创新举措,对于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优化地方消费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通过共建研究与实践基地,江苏大学与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将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江苏大学法学院、镇江市消费者协会、江苏汉爵律师事务所分别代表三方签署合作协议。未来,三方将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多方面的深度合作,共同探索高校与社会协同发展的新模式。

3.三方合作协议签署仪式.jpg

 江苏大学毓秀书院党总支书记张文娟、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张芬与江苏汉爵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陈士林共同为“江苏大学学生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单位”揭牌。这一举措体现了高校与社会力量的紧密合作,旨在为师生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实践锻炼的机会。

7.学生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单位揭牌环节.jpg

 揭牌仪式后,现场开展了大学生消费保护的法律咨询活动,通过法律“问诊”、法律知识展览等形式,向社区学生们普及法律知识,提升自身的法治与维权意识,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11.现场咨询(3).jpg

 此次揭牌仪式的成功举办,是江苏大学深化校地合作、服务学生社区建设的重要成果。通过共建“大学生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与实践基地”,江苏大学将有效提升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专业人才,同时为镇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注入新的活力,为“共筑满意消费,共享品质生活”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9.合影.JPG

 此次“3·15”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不仅是高校与社会合作的生动实践,更是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江苏大学将继续携手各方,不断探索创新,为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推动平安社区和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江苏大学)


责任编辑:赵天魁
3月15日,“3·15消费维权进社区暨大学生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江苏大学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