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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2024年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2024-07-16 21:10:26

国家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二年级及以上),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二年级及以上),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包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含大一),资助分为三档,第一档4000元/年、第二档3300元/年、第三档2600元/年。同时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

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贷款代偿

普通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应届毕业生,在我省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满3年以上(含3年)的,对其在校期间的学费给予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自2019年起,非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赴我省边境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满3年以上(含3年)享受同等政策。

7.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

定向培养计划

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8.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具体实施。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家资助政策

1.吉林省政府奖学金

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我校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二年级及以上),每生每年4000元

校内资助政策

1.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是我校设立的学生学业奖学金最高奖项。每年九月份评选,评选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年级在校学生,每次评选10人,每人奖励金额为10000元。

2.校内奖学金

学校设立专业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一等专业奖学金700元,评选比例为年级人数的5%;二等专业奖学金500元,评选比例为年级人数的10%;三等专业奖学金300元,评选比例为年级人数的20%。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分等级,奖励金额为500元,评选比例为年级人数的3%。

另设退役大学生士兵学业奖学金,每生 500 元/学期。

3.勤工助学

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和临时岗。学生参加固定岗位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补助金额为200元;临时岗位按照小时结算,每小时补助金额为12元。生活俭朴、努力学习、奋发向上、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

4.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之前,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项目先办理入学手续。

5.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临时困难补助项目,学生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损失惨重等突发性、特殊性困难,学生本人或家人身患重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确需资助的情况的,可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可一次性获得困难补助金。

学校设立节日补助项目,在中秋节、端午节等节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营养品、学习生活用品等物质关爱。

同时学校设立返乡车票补助,寒暑假前,根据学生返乡路程情况,一次性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路费补助。

考入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有机会获得包含入学必备生活物资的爱心礼包一份,每年100份左右,在入学报道时将物资发放到困难新生手中。

以上资助标准会随着物价水平及学校政策而调整。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责任编辑:刘心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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