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3-2024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5-06 19:57:25
关于表彰2023-2024学年
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各基层团委:
2023/2024学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着力提升“三力一度两保障”工作格局,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取得了可喜成绩,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校团委决定对在2023/2024学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以及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志愿者予以表彰。授予创意设计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与人工智能学院、明德“一站式”学生社区5个团委为“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建筑与规划学院城乡规划 2021-2班等36个团支部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星光合唱团等9个社团为“优秀学生社团”称号;授予李文博等6名同志为“优秀基层团干部”称号;授予于越等252名同学为“优秀团干部”称号;授予邵紫溢等387名同学为“优秀团员”称号;授予刘妍莉等178名同学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究会优秀学员”称号;授予唐鑫等226名同学为“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获奖名单如下: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实际行动在今后的学习与工作中再创佳绩。校团委号召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向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以先进模范为榜样,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工作,勤奋学习,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为开创我校共青团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共青团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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