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开展《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4-06-23 22:45:58
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外国语学院于5月29日19:30开展以《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为主题的线上学习会。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冉海涛主持本次会议,外国语学院全体教师参会。
会议伊始,冉书记详细解读了《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强调了学术诚信的重要性,并通过分析具体案例让与会教师深刻了解到学术不端行为的表现形式以及其对学术环境和个人发展的严重危害。《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的第一章总则指出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基本原则的法律规定。第二章则是职责分工,明确指出各部门的职责所在。为健全科研诚信建设制度体系,要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门力量。第三章关于受理与调查,详细说明了各个流程,对于有明确举报对象和违规事实、有客观明确的证据材料或可查证线索的举报内容,高等学校应当受理。第四章内容为申诉复核,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决定受理的,应组织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第五章则是保障监督,参与调查处理工作的人员应秉持客观公正,遵守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第六章附则说明具体要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特点,制定或完善本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
本次学习会是对《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的一次全面学习和深入理解,旨在提高全体教师的学术诚信意识和能力,共同维护学术规范,推动科研诚信建设。外国语学院全体教师将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将学术诚信贯穿于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始终。
线上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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