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资助政策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
奖励资助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由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向全日制参军入伍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为毕业生每人6000元、在校生每人5000元、新生每人4000元。
对“原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简称“脱贫家庭学生”)进行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元,其中免、(补助)学费3500元、专项补助1000元。
对到我省基层单位就业或服务,服务期满3年以上(含3年)的我省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资助标准为固定岗位每月400元。
对遭遇意外、突发事故等影响到学生在校基本生活的,给予临时困难补助,资助标准为一次性发放每生1000-3000元,一年不超过两次。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学费减免,每学年减免金额为本学年学费的100%、50%、30%。
每年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给予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700元、三等奖学金400元。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全部评论 (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