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发布时间:2025-04-23 17:16:16
8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公布了第十二批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我校获批成为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为学校新增一个省级科研平台,为进一步做好科技成果应用与转化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一直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成立了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并出台了《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及收益分配办法(修订)》,从机制体制上规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流程,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转化成果。近年来,科研处通过各种平台和途径,积极宣传推广学校产生的科技成果,积极促成成果的转化,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为做好本次示范机构申报,科研处积极组织专人撰写申报书、收集支撑材料,并反复修改打磨。
本次获批成为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是对我校成果转化工作的充分肯定。我校将以此为契机,按照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建设要求,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十二批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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