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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5-11-23 21:15:51 冯宇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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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非机动车辆清理整治的温馨提示

各二级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与安全,根据学校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现对校园非机动车集中清理整治,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未办通行卡车辆认领

未办理校园通行卡的电动自行车,保卫部将按规定实施集中管控或要求驶离校园。如需认领集中存放的车辆,请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携带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车辆购买凭证及权属证明材料,前往学校保卫部认领并将车辆带离校园(东莞校区:行政楼 103 室;湛江校区:综合楼 103 室)

二、已办通行卡车辆违章处理

依据《广东医科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违章处理标准如下:

1. 轻微违规(含乱停放、超速行驶、违规载人等未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前两次给予警示教育并记录存档,同步发送【广东医科大学】校园电动车违规提示短信;累计违规 3 次,通行卡禁用 3 个月;累计违规 4 次注销通行卡

2. 严重违规(如私拉电线充电、使用消防应急电源充电等):首次违规通行卡禁用 3 个月同步发送【广东医科大学】校园电动车违规提示短信再次违规注销通行卡。

3. 通行卡注销后,本人一年内不可再次申请办理校园通行卡。校园良好秩序需要共同守护,请大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停放车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来源:广东医科大学保卫部


出品 |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图 | 叶佳慧

编辑 | 冯宇钊

责编 | 亓艳丽、娜力开扎、匡思蕾、卫家乐

审核 | 谢孝东、韦荣寒

审发 | 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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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亓艳丽、娜力开扎、匡思蕾、卫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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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与安全,根据学校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现对校园非机动车集中清理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