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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危”为“安”,赋能育“心”——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开展本科生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心理危机干预培训

发布时间:2024-04-18 14:17:08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院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识别、预防和处理学生心理危机的水平,4月16日下午,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开展“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专题讲座,本科生班主任以及研究生导师参加。本次培训由学校心理健康中心主任易敏主讲,法学院副院长汪伦主持。

易敏从心理危机的几种类型入手,分别讲述了发展性、境遇性、存在性和病理性心理危机的特点和区别,并与在场老师进行互动,加深了老师们对于概念的理解和区分。接下来,她介绍了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具体表现,例如学业压力过大和学习困难、关系冲突严重、有自伤行为,自杀意念或行为等,为老师们更好地识别心理危机提供了思路。针对如何干预危机,易敏从案例讲解入手,强调要判定是真性自杀还是功能性自杀。针对以上两种类型的区分,她向老师们深入讲解了产生的原因、实施前的行为特征、动机、方式以及后果。“亲其师,信其道”,做好危机干预,需要班主任和导师从“心”开始,将“助人之心”传达“到”学生,走近学生,走进学生。她强调,一方面,针对新生和毕业生的心理普查是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也要从日常管理中获取信息,关注经常逃课、毕业论文催不上交、发信息不回、拒绝就业、社交障碍等学生的动态。

汪伦在总结中提到,心理健康教育是立德树人的重要环节,需要每位老师用心呵护、关爱学生。本场成长培训的成功举行,赋能了班主任和导师队伍的辅导技能与育人意识,助力了学院“三全育人”建设,为全院教师做好学生成长辅导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引导。

责任编辑:范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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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下午,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开展“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专题讲座。